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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順治十七年分江寧撫屬奏銷案

     

摘要

朱國治在江寧巡撫任上發動的奏銷案是清初重大歷史事件,雖屢經學界探討,然種種細節仍有待發覆.本文在發掘、整合新舊材料基礎上認爲,該案與明清奏銷制度息息相關.進而根據考證,認定該案名稱當爲“順治十七年分江寧撫屬奏銷案”;並從錢糧清查與奏銷制度建設、區別“三欠”民欠、清廷政策轉向、官員考成嚴苛化及朱國治個人因素等方面考察發案原因;繼而詳考該案所應用的則例及案發的詳細過程.在詳細探討韓世琦對江寧撫屬奏銷案的繼續推進和清查工作基礎上,對清廷清理該案細節作出揭示.同時考察該案罹案人員在案發後的種種經歷,兼及部分人員艱難的起復過程.然後從審計制度建設、江南行政體系調整及財税制度建設三個方面具體探討奏銷案的影響,進而認爲該案對社會發展具有利弊相參的作用,一方面嚴重打擊江南士紳階層,另一方面則促進清廷諸項制度建設,並一定程度地維持了江南的穩定,標誌清廷對江南的征服,已由軍事或政治手段,轉化爲經濟與政治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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