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一条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有效途径——连云港市总工会关于推行共保合同的情况

一条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有效途径——连云港市总工会关于推行共保合同的情况

         

摘要

正 推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如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厂长管理权威与职工主人翁地位有机地统一起来?在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三个条例”时,如何协调党、政、工三者关系,切实落实职代会的五项职权,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民主管理?在深化改革中,怎样才能使工会工作紧紧地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并使工会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都是各级工会亟待解决的。1987年我们通过对台北盐场、电讯器材厂、浦西制线厂和聚兴旅社等少数企业试行共保合同,特别是台北盐场推行共保合同的情况调查,找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初步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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