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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摘要

2008午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体现了党中央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阳光政府的决心和意志,是党中央一个重大的战略性决策.政府信息公开,引导和推动了我国行政制度改革的迅速发展,已经产生了非常明显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信息公开的价值取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我们只有通过切切实实的努力,让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充分用起来而不仅仅只是建起来,才能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建设的初衷,赋予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以鲜活的生命力,才能让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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