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长春大学学报》 >在债权形式主义背景下无权处分与合同的效力归属

在债权形式主义背景下无权处分与合同的效力归属

         

摘要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立法对物权变动主要模式的确立,以及我国立法对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划分的承认与严格区分,《合同法》第51条所确立的无权处分规定与其他法律规定存在的冲突已客观存在,并且此规则定与客观实践相抵触。无权处分规定涵需改革:有无处分权应成为物权行为及物权变动效力的判断因素,而非影响债权合同效力的要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