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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公司的结构调整:组织与治理维度

     

摘要

大数据挖掘展现的关联客体信息缔造了崭新的现代商业模式,但大数据的痕迹可追溯性、预判性等特征内嵌隐含的敏感数据及分析缺陷严重侵害了公众隐私,助长了数据预判偏误与独裁的风险.本文以大数据公司为研究对象,基于组织调整与治理结构视角,采用定性分析方法,探讨大数据商业挖掘顺势构建过程中大数据公司实现理性繁荣的组织与制度基础.研究发现,组织调整与治理结构的配套支撑是大数据公司智领商业实践前沿的基石.业务性质、依赖关系、协调收益以及成本的权衡决定了大数据部与关联组织的调整式、计划式、标准化协作策略,实现了大数据技术人员的高度整合.信息权让渡成本与决策权转移成本的权量支配大数据部的权力流向,形成大数据部与关联组织权力配属的良性状态,是组织运转的有效支撑.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监察员的三维治理体系是推动大数据公司治理层引领公司大数据发展,规范公司大数据应用的治理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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