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利益衡量方法在屏蔽视频广告行为正当性判定中的适用

利益衡量方法在屏蔽视频广告行为正当性判定中的适用

         

摘要

在屏蔽视频广告行为的正当性判定中,商业道德具体化的裁判路径始终无法给以透彻的说理,而利益衡量方法强调对案件事实的实质性判断,可有效弥补法律漏洞,并且其在适用中更具可操作性,故可作为行为正当性判定的新路径。在利益衡量方法的司法适用中,法官所秉持的"经营者利益至上"的利益衡量评判理念存在偏失,同时缺少具体方法来规范与指引利益衡量。对此,应确立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利益衡量评判理念,同时引入比例原则。经利益衡量,"优酷诉猎豹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涉及的屏蔽视频广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