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边界与海洋研究》 >国际仲裁法庭越权:判定标准与发生情形

国际仲裁法庭越权:判定标准与发生情形

         

摘要

国际仲裁又称国际公断,仲裁法庭严重背离仲裁协定的规定进行裁 判即构成越权.仲裁法庭越权的情况不仅包括法庭错误界定管辖权,而且包括法 庭错误行使管辖权.前者可具体表现为法庭裁决了不属于其管辖权范围内的事 项、裁决的事项超出了当事方的请求范围、未对当事方提交的问题作出裁决,或 者裁决的并非是当事方提交的问题.后者指的是法庭未按照当事方的要求履行其 职责,包括错误地适用准据法和未叙明裁判的理由.越权裁判导致裁决无效.无 效裁决对当事方没有拘束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