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安顺学院学报 >安顺大屯顶契所见田土交易形态研究

安顺大屯顶契所见田土交易形态研究

     

摘要

通过统计“安佃”一词在顶契、卖契和当契中的使用情况,发现大屯契约中顶契的田土交易本质上是田面权的转让,卖契中的“卖田骨契”是“田底权”的买卖关系。“卖田骨契”(田底权买卖)和顶契(田面权买卖)都是基于对存在租佃关系的田土进行交易的契约类型,因此“卖田骨契”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契约,其交易的田土通常要上纳田赋。此类契约在“叙物语”或“收价语”或“加批语”中都有所提及,这体现着大屯顶型买卖契约中交易的田土的租佃关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