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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疾人融合教育权利保护初探

     

摘要

融合教育是在平等受教育的环境下,残疾学生和同龄人一起接受有意义、高质量的教育.近年来,我国教育法律和政策在残疾学生评估认定机制、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建设、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等融合教育方面进行了完善.然而地区师资发展不均衡、教师绩效评估体系不科学、特殊教育案件的救济不完善等原因,影响了融合教育的成效.为此,建议加强中西部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改革绩效评估体系,完善残疾人教育申诉和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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