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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收受财物怎样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故意

     

摘要

【典型案例】张某,男,中共党员,T市某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杨某,女,张某之妻,群众。王某,男,个体老板,与杨某是小学同学。2020年3月,张某应杨某要求为王某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承揽道路工程提供帮助。2020年5月,张某家庭打算为儿子购置婚房,王某得知后便找到了杨某,送其50万元,同时表达了对张某的感谢,希望以后能够继续得到张某的关照。因购房资金紧张,杨某便收下了财物。过了一段时间,张某得知杨某收受王某财物后,要求将50万元退还,但杨某始终未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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