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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祖国的未来问责——教育官员更需要问责制

         

摘要

2004年2月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多年来第一个全面地、系统地进行自我约束与促进自我发展的党内制度规范。《条例》中明确写入了“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内容。干部问责制正在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改革中的一个亮点,也是新一届政府对人民负责任的一种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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