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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原原种繁育质量的体会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家蚕良种繁育制度,从1959年,由原四级繁育四级制种,改为三级繁育四级制种,原原种繁育择优选制母种和原原种二级。我省1955年开始,在镇江蚕种场繁育原原种,随着需要量增加和建立品系,1958年浒关蚕种场相继繁育。主要蚕品种,两场均繁育原原种和母种,按场名简称镇系和浒系。 原原种繁育,担负着繁育良种,保护种性,充分发挥品种的优良性状,确保质量,逐步改善存在的不良性状,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我省原原种繁育40多年来,当家蚕品种已经历3次换种,每次换种,品种不断进步。现行品种苏五、苏六,是在1978年正式推广的,仍然保持其主要生物学性状和经济性状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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