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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实施蚕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摘要

海安县多管局从1990年至今,每年对乡镇蚕桑技术指导站和有关技术人员均实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旨在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强化配套服务,加速科技兴蚕,为振兴全县蚕桑事业作出新贡献.现将1998年全县蚕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介绍于后.1.发种量:全年发种量每300张记1分;达1997年水平的记10分,每增减2%,增减1分;亩桑发种达全县平均水平的记5分,每亩增减0.3张,增减1分;为提高桑园单位土地面积经济效益,须增养夏蚕,其饲养量占本乡镇春蚕发种量10%记30分,每增减1%,增减3分,每增50张加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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