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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出台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

         

摘要

该办法规定,徐州市安委会进行的约谈由市安委办承办,其他约谈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单独或共同组织实施;规定了各级负责人约谈的情形、约谈启动的程序、准备工作、实施程序、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内容,并规定企业被约谈后,仍然落实整改措施不力,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列入失信“黑名单”,予以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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