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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反腐价值解读

     

摘要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一概括精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树立起了思想道德建设的新标杆。必将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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