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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颁布城市内河水系保护法规

     

摘要

《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近日获得批准,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河长体系,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创设性提出“有条件的河段.应当恢复原有水系的连接和自然河岸”.以水活促水清。规定加强对水源地的污染防治,注重生态修复,将生态保护措施与河道治理、湿地保护、堤防绿化、水土保持、排污口整治等相结合,实施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河滨生态湿地和特色园林景观,恢复美舍河自然生态系统。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责;界定了水务、生态环保、市政市容等部门对美舍河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并要求发改、财政、土地等部门依法履职,协同做好美舍河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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