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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摘要

"感谢个人破产条例,让我的生活没有那么糟糕了。"7月19日上午,梁华明(化名)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裁定文书,正式宣告破产。这是今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施行以来诞生的全国"个人破产"首案,标志着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真正进入司法运行阶段。推行个人破产制度值得关注与肯定。有些人属于刻意借钱不还的老赖,但也有一些人对欠债并无太大的主观恶意。如有人因为突发事故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欠下大量债务且一时难以清偿;有人为他人贷款而担保,并未获得收益,却需要偿还巨额债务。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2021年第14期|23|共1页
  • 作者

    史洪举;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8: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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