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江淮法治 >没有开车,为何也构成醉驾?

没有开车,为何也构成醉驾?

     

摘要

【基本案情】李某和周某居住于同一小区,关系密切。2019年4月的一个晚上,两人和朋友一起吃饭,后又去了KTV唱歌,还喝了不少啤酒。走出歌厅,喝了酒的李某把车钥匙递给了同样喝了酒的周某,让他开车送自己和两个朋友回家。就在周某驾车带着李某等人路过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经检测,周某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经调查,涉案车辆是李某提供的,因此李某也涉嫌醉驾。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2020年第1期|59|共1页
  • 作者

    潘家永;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8 19:26:31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