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江淮法治 >广西南宁市: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须为非营利性质

广西南宁市: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须为非营利性质

     

摘要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城市建成区新规划设置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校规模标准作了规定。其中,幼儿园从原来的7000人口区域设置1所,降低到4000人口区域设置1所,较之旧条例幼儿园的布点明显更密集,适龄儿童、少年将更容易就近入园、入学。同时,条例提高了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最低标准,幼儿园从原来的12平方米提到17平方米,小学从13平方米提到21平方米.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2019年第16期|55|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