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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赡养费没有时效要求

     

摘要

基本案情张某年轻时不能生育,从福利院领养了一个孩子,办理了相关收养手续。养子刘某成婚后,迁居外地生活。如今老伴已去世,张某没养老金,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生活出现困难,因此她要求养子刘某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刘某拒绝支付赡养费,并认为此事已过了“诉讼时效”。于是张某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2019年第5期|61|共1页
  • 作者

    王景龙;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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