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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误读”宪法人大监督纠正

         

摘要

2004年4月底的一天,湖南省南县法院负责人来到南县移动通信营业部,退还了此前因该营业部拒绝法院调阅当事人话单而对该营业部已罚的3万元款并赔礼道歉。此前,湖南省新晃、麻阳、衡南等地方法院也退还了因相近原因罚的款或撤销了处罚决定。有关立法专家认为,此类事件的这种处理结果,表明法院向通信营运商查闭、调取公民通话详单是超越其权力边界的行为,这体现了宪法赋予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了实现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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