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淮法治》 >交强险中的“第三者”如何认定

交强险中的“第三者”如何认定

         

摘要

【基本案情】2010年6月1日18时许,姚卫持K证驾驶其私有的手扶拖拉机在行驶途中因剧烈颠簸,将搭乘在姚卫右侧座位上的妻子孙梅摔倒地上,遭手扶拖拉机右后侧轮碾压,致孙梅受伤,当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公安机关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但未对该事故作出责任分析与认定。手扶拖拉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限额为12.2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自2010年2月13日零时起至2011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