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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 惩处

         

摘要

刘某系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村民,从2007年至2009年一直在石台煤矿工人村附近开设私人诊所。2009年6月12日,石台矿工人村居民陈某带4岁的女儿韩某到刘某的诊所看病,刘某看韩某犯了支气管哮喘,就开了处方头孢曲松钠、生理盐水,因韩某之前曾经在刘某的诊所输液,无任何不良反应,于是这一次刘某没有对韩某进行皮试,直接进行输液。几分钟后,韩某嘴唇发青、流口水,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8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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