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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为社会建设立法具有样本意义

         

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利益群体的分化,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增加,经济社会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显露,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突出,其中任何一项问题和矛盾处理不当,都可能引起突发公共事件或者社会振荡.近期各地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解决好这些社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已经刻不容缓.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 |2012年第3期|49|共1页
  • 作者

    王军杰;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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