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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基层民主促进美好乡村建设——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解读

         

摘要

8月2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实施办法于1999年1月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进行了初次修改。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 |2013年第19期|40-41|共2页
  • 作者

    商姗姗;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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