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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户籍法的调整与农村社会的稳定

         

摘要

作为调整财产权与人身权的重要法律法规,民事法律规范负有着对自然人地位、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和调整的重任.鉴于它的重要性,历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对户籍法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强化自身的统治,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农村社会的稳定.明王朝统治者对户籍法的调整从明初到明中叶以后,一直没有停止过,可以说这种调整贯穿了有明一代之始终.这些调整在事实上加强了对户口流动的管理,强化了国家的赋役征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由于明代户籍法调整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法律调整与农村社会稳定中具有特殊的典型意义,因而,开展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其理论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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