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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国有企业条款对中国国有能源企业的影响

     

摘要

西方11国2018年签署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提出了"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条款,包括"国有企业定义""非歧视性待遇和商业考虑""非商业援助""透明度条款"等内容,国有企业行为受到规则约束.中国准备加入该协定,对于中国国有能源企业的运营来说,这些条款将影响在国内的采购行为,影响国有能源企业间的正常商业活动;在融资模式上,受国有企业条款影响,国有能源企业的公益性、战略性行为可能面临资金缺口,而且正常商业融资行为可能受到干扰.建议推动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财政补贴方式;从招投标机制和评级体系方面,加快能源和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国有能源企业商业类和公益类业务的分类测算机制;推动国有能源企业构建现代化的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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