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与行政法救济之探讨

         

摘要

行政垄断对市场经济机制的破坏作用日益严重,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对行政垄断的法律性质的认识不足,立法不完善.行政垄断属于违法行政行为.若要有效禁止行政垄断,必须完善现有的行政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并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构建反垄断公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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