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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一审宣判本市首例由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摘要

2018年10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北京都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九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北京四中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确认两被告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都市芳园小区内人工湖实施的改造绿化行为,并对上述经改造绿化的环境负有维护义务,不得在该区域内实施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同时驳回原告"自然之友"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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