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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心城市发展的研究

         

摘要

cqvip: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定》,确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为中心城市,按照超大城市规划建设;确定赤峰市为东部地区中心城市,按照大城市规划建设;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的政府所在地为盟市的中心城市(区),其中,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

著录项

  • 来源
    《内蒙古统计》 |2013年第3期|53-55|共3页
  • 作者

    尹瑞;

  • 作者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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