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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摘要

在发展变迁中,我国依据社会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发展特点和需求,不断优化金融体制和金融监管工作。现阶段,我国“一行三会”为基本格局的金融监管体系,在中央金融监管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之间存在一些问题。从发展现状来看,无论是金融传统领域,还是新兴金融领域,都迫切需要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以促进我国金融业以更稳健、更有效和更有保障的状态发展。一、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的变迁我国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力经历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循环发展过程。自1949年建国之后到1978年,为了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的金融体系也呈现中央高度集中的特征。

著录项

  • 来源
    《内蒙古金融研究》 |2018年第3期|97-99|共3页
  • 作者

    常兆春;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呼和浩特 01002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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