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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戒而惩”应成为惩戒教育的基本遵循

         

摘要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惩戒过度、滥用惩戒等失范行为也饱受教育界内外诟病。很多教师也因为惩戒失当而受到批评,或者更严厉的法规制裁。"好心办坏事"现象的频发警示我们,从事教育工作,必须要牢固树立依法执教,专业执教的思想,"依法"和"专业"才是教师工作职业安全的最大保护,也是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基本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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