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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机械充废品判刑3年罪应得

         

摘要

@@ 捡破烂变废为宝,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如果像邓树林一样专偷别人的机械设备当废品卖,那就对社会有害了.2004年9月29日上午,东安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对邓树林作出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邓树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著录项

  • 来源
    《湖南农业》 |2005年第4期|27|共1页
  • 作者

    邓祥国; 唐庆元;

  • 作者单位

    东安县人民法院;

    425900;

    东安县人民法院;

    4259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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