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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盗窃罪行为为切入点看待盗窃罪的范围——兼议与抢夺罪的区别

         

摘要

盗窃罪的行为性质到底为何种性质,对此有不同观点,传统观点认为秘密窃取,新型观点认为平和窃取。通过分析比较两种性质的观点,结合与抢夺罪的互相比较,得出平和窃取不适合作为盗窃罪的性质,应该继续坚持传统秘密窃取作为盗窃罪的性质,以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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