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力资源管理》 >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罚款权”的一点思考

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罚款权”的一点思考

         

摘要

在《工资支付条例》尚未出台的大背景下,各地企业在薪酬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问题。其中“企业对职工是否具有罚款权”就是这类问题的代表。用人单位内部有着名目繁多的罚款项目,诸如上下班迟到早退、安全生产方面有小瑕疵、损害公司财物等等的情况屡见不鲜,部分企业还将这类罚款情节写入了规章制度。但是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本文对支持和反对企业拥有罚款权的两种观点进行了比较和评析,并就企业在对员工进行管理的方式方法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