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廉政瞭望》 >刘瑾贪权获磔刑

刘瑾贪权获磔刑

         

摘要

刘瑾,陕西兴平县人,本是平民谈家的子弟,六岁时投奔镇守太监刘顺,由刘顺阉割带入宫,从此便改姓刘了。入宫之初,不过是钟鼓司一名小太监,掌管皇帝出朝的钟鼓及宫中的戏乐。钟鼓司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级别最低者,依内宫制度,太监一入此司"例不得他迁",所以照理刘瑾本无腾达的机会。刘瑾为人凶残强悍,明孝宗年间与人发生纠纷时将一市民殴打至死,按律当处死刑,后经活动,买通刑部主事才改为杖刑一百。在这场大祸中,刘瑾学会了韬光养晦,约情敛性,待人温顺谦卑,善于察颜观色,阳奉阴违,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