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廉政瞭望 >监理部门放任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发生

监理部门放任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发生

     

摘要

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责任人,成都市青白江区环保局原副局长宋世英、原环境监测站站长张明、原环境监理所所长张山3人在法院受审时吐露出惊人事实,特大水污染事故发生后,该局并未将其当作紧急事件处理,相关人员甚至按部就班地秘密收集川化股份排污的证据,以便事后处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