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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嘉刑科题本所见两湖地区宗族及其纠纷

     

摘要

清朝乾嘉时期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资料,涉及宗族因经济问题发生的纠纷,揭示出湖南、湖北地区宗族内部矛盾与经济问题。两湖地区从事宗族活动的一般农民,在宗族建设活动中受经济限制。穷困族人计较经济利益得失,有时做出损坏宗族公益的事情。宗族祭祖形式主要是清明墓祭,墓祭费用一般来自坟山或祭田收入。也有宗族拥有宗祠,以祭田收入作为祭祖费用。祖坟面临不断增长的族人下葬,往往因添葬产生矛盾,也因涉及风水问题导致纠纷。“户族”是族权的主要承担者,核心是族长。族长是宗族的首领,户首、户长是政府控制下的职役性质人员,“户族”控制着乡村社区,官府借助其维护统治。户首、户长与族长有时会合二而一,更增强了“户族”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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