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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的法制活动及其影响

     

摘要

汉高祖刘邦,系西汉封建王朝之开国皇帝,也是汉代法制的奠基人之一。他生于秦昭王五十一年,卒于汉十二年,即公元前256年至195年,经历了战国、东、秦汉之际、西汉四个历史阶段。他目睹了战国的割据分裂,对抗了豢的暴政苛法,参加了反秦的农民起义,结束了秦汉之际的混乱局面,建立了统一的西汉封建王朝。故其身份也因此而由平民、秦吏、农民起义首领、诸侯王至于皇帝。在称帝前,实施了《三章法》和有关措施;称帝后,又制定了《九章律》及其他一系列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制度和具体措施,体现了一定的改革精神。在当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对以后的影响,也极为深远。为此,很有研究的必要。本文就想在这方面,作一初步探讨。

著录项

  • 来源
    《史林》|1993年第4期|37-43|共7页
  • 作者

    华友根;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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