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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范祖禹唐史观点不一致论

             

摘要

司马光编撰《资治通鉴》,范祖禹是协修人员之一,主要负责唐史部分撰写工作。以往论者只注意到他们同修一书,相互间友情深厚,却忽略了他们在唐史观点上其实存在着较大差异。范祖禹正是由于所撰《通鉴·唐纪》长编,“其是非予夺之际,一出君实(司马光)笔削”①,体现的是司马光的“一家之言”,而未竟己意,才又独自撰成《唐鉴》一书,纵横评说,驰骋议论,以阐发自己的唐史观点。司马光与范祖禹关于唐史观点的分歧,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宋代史学在理学化倾向过程中的矛盾与斗争。本文试对此作一比较论述。一、唐史评判标准不尽相同  司马光、范祖禹治史、论史,都以封建纲常伦理道德为旨归。但是,司马光强调儒家礼制名分,却不拘泥于天理,且注重从史实出发;范祖禹史学义理色彩浓厚,他要陶铸历史于一理。因此,在唐史评判标准上,两人在是否执着于天理上存在着分歧。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开篇章就阐明了“礼为纪纲”的思想,他说:“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②司马光还进一步论述了礼在小...

著录项

  • 来源
    《安徽史学》 |2000年第1期|P.|共5页
  • 作者

    汪高鑫;

  •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史学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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