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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制后科研机构应当如何定位

         

摘要

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创新、产业化"方针,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构建新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选择,是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 目前,我省28个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认真按照豫政[01] 5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工作,已陆续进行工商注册,预计今年上半年将全部完成工商注册任务.这就意味着,科研单位将由事业性质转变为企业性质,科研人员将由国家干部转变为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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