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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摘要

@@ 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新增条款三条(第8、19、29条),修改四条(28、30、31、32条).修订的重点集中在罚则部分,明确了违反<条例>依照<刑法>应追究的三种刑事责任,同时新增了对不按农业部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及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违禁药品的处罚规定.这些,都是从事饲料管理的执法人员需要重点熟悉和掌握的,笔者在此对违反<条例>应负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探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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