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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预热非法证据排除第一案--首次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警察出庭接受询问

     

摘要

一度被誉为非法证据排除典型案例的章国锡案,宁波市鄞州人民法院经过程序与实体审查后认为,因侦查机关的前期侦查行为存在瑕疵,又因控方未按《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和《指导意见》提交全程审讯录音予以当庭质证,在被告人、辩护人多次申请侦查人员出庭接受询问后,亦不安排侦查人员出庭,据此依照《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故没有将章国锡审判前的有罪供述作为定案的根据。由于二审断然否定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致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难产”。然而,2012年9月13日上午,在北京市一中法院开庭一起贩毒案,带来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曙光,寄托了法学界人士“程序正义”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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