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黑龙江史志 >从佉卢文简牍所见鄯善国妇女法律地位考屑

从佉卢文简牍所见鄯善国妇女法律地位考屑

     

摘要

20世纪初以来新疆地区出土的佉卢文文书中含有丰富的史料,可弥补史书记载之不足。其内容涉及魏晋时期鄯善国的妇女法律地位等诸多方面。鄯善国是一个人口不多的地方,所受到的禁锢思想也是非常淡薄的,因此,该地区妇女拥有朦胧的自我意识和洞察力、以及相对宽泛的社会活动的参与权利,并使妇女享有法律的权益保护。由此可见,鄯善国妇女在法律方面的状况,较汉朝有了很大改善,和希腊、罗马时代相比也不能同日而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