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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制”有待完善——以辽宁省为例

         

摘要

村镇银行一直致力于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从辽宁省情况来看,村镇银行近八成贷款投向“三农”,有效加强了农村地区金融支持力度。辽宁省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以本地城市商业银行为主,地缘优势明显。但是“主发起行制”的设立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因此监管部门应放宽市场准入标准,有效引导民间资本发起组建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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