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黑龙江金融》 >国库存款计息的现状及改进建议

国库存款计息的现状及改进建议

             

摘要

根据财库[2002]62号和银发[2003]44号文件的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对全省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和城区代理支库的国库存款进行计付利息。此次对国库财政存款的计息,各级财政部门均反映积极。各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