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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

利息的相关文献在1959年到2022年内共计2772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723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45篇;相关期刊1250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司法、社区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宁夏电机工程学会2010学术年会、全国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第四届学术研讨会、全国电力系统技术会议等;利息的相关文献由2564位作者贡献,包括佚名、文柳英、曹令珍等。

利息—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723 占比:98.23%

会议论文>

论文:4 占比:0.14%

专利文献>

论文:45 占比:1.62%

总计:2772篇

利息—发文趋势图

利息

-研究学者

  • 佚名
  • 文柳英
  • 曹令珍
  • 薄志红
  • 徐强
  • 易宪容
  • 赵宁
  • 邹文
  • 上善若水
  • 关柏春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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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民间借贷中,经常会用到“X分息”“X厘息”的说法,那么一分息到底是多少呢?出借人认为是年息10%,借款人认为是年息1%,由此引发纠纷。到底谁的理解才是正确的?基本案情2014年7月27日,刘某因家庭生活需要向付某借款50000元并约定年利率16%,期限1年。借款到期后,刘某未归还,要求继续借用。双方将未还利息和本金一并计算在内,付某又另外拿出一笔钱,一共凑成100000元,重新借给刘某,双方约定利息按年息一分六厘计算,期限2年。
    • 汪溪源
    • 摘要: 出示假借据虚假诉讼4年前,王某因急用钱向余某借款5000元,双方约定利息每月1000元,扣除第一个月利息及其它费用,余某借给王某3200元。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王某无法还清欠款和利息,余某告知王某如果还不上欠款,需要打一张3万元的借条给李某,并表示打此借条主要目的是为了督促还款。手头紧的王某只好同意,并照办。
    • 刘姗姗
    • 摘要: 不同税收管辖区将同一所得识别为股息或利息的冲突源于不同税收管辖区国内法规定的差异和对税收协定的不同解释,混合金融工具的发展使此种问题更加突出。在国内法与税收协定中进一步明确股息和利息的内涵、严格限制税前扣除规定有利于缓解此种冲突,避免双重征税和不征税的风险。
    • 吴长兰
    • 摘要: 大学本科货币金融学课程内容具有理论性强、概念抽象、计算较复杂等特点,该文利用Matlab的APP Designer功能,通过图形用户界面的布局设计及回调函数的程序编写,以利息的计算与运用为例,设计图形用户界面,包含单利与复利、现值和到期收益率等三方面内容。文中以现值为例,给出教学案例的示范。解决传统教学方式在可视化教学上的问题,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展示了Matlab在本科货币金融学课程可视化教学方面的优越性。
    • 崔建远
    • 摘要: 利息之债从属于本金之债,但也有一定的独立性。利息的产生不以债务人违约为要件;罚息、逾期利息则不然,故均非利息的范畴,而属于违约责任的系列。利息之债可由借贷合同等法律行为产生,也可由法律规定产生。借款合同无效后,在若干场合成立资金占用费,它在本质上属于利息。中国法不径直禁止复利,但明文禁止高利贷,复利的累积构成高利贷的,无效。把本为高利贷而分拆为若干部分,一部分以利率称之,不超出法定的利率上限,另外的部分以“顾问协议”之类的名义约定“顾问费”等费用,实为利息的一部分,总计起来就是高利贷。于此场合,应把“顾问协议”等协议认定为虚假的意思表示,而将隐藏的法律行为挖掘出来,视具体情况决定其效力。常态的利息与违约损害赔偿、违约金分属不同的领域,不具有相互排斥的性质,故可并罚。但逾期利息、罚息实为违约金,其为赔偿性违约金属性的,不得与违约损害赔偿并罚;其为惩罚性违约金性质的,可与违约损害赔偿并罚。
    • 王斋
    • 摘要: 【案情简介】被告崔某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祝某借款500万元,借款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11月10日,月息1.25%;同时约定利息按实际还款时间为准,多退少补;如逾期还款,则按每日1万元支付罚金。当日被告向原告预付利息37.5万元(以500万元为本金按月息2.5%计算借期内前3个月的利息)。
    • 张兆利
    • 摘要: 《民法典》颁布后,对民间借贷有了新的规定。在借贷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就可能会付出不必要的代价。显失公平。因儿子遭遇意外急需送医,周某向邻居张某借款5万元,承诺半年内归还。张某同意出借,但提出要按本金年息36%计付利息。为让孩子得到及时诊疗,周某无奈只好出具了借据。还款期届满后,双方为利息事宜引发争执形成诉讼。
    • 摘要: 借钱不还涉及民事还是刑事诉讼编辑同志:一年前,我的同事向我借钱三次共21万元,用于生意的周转,约定了利息和还款的时间。借款期内,这位同事按月支付了总共一万多元的利息,可是借款到期后,她却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本金,现在已经超过还款时限三个月了。请问:我是该提起民事诉讼呢还是以诈骗来控告她?
    • 李健
    • 摘要: 2019年2月,在校大学生刘某经人介绍到袁某处借钱:约定袁某向刘某提供5000元借款,借款期限一个月,每日利息200元。在先扣除1000元利息后,刘某实际借得4000元。袁某要求刘某出具一张10000元的借条,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刘某账户转人10000元。
    • 李翀; 张世铮
    • 摘要: 建构是补充和完善的意思.利息率是一个古老而又核心的经济学研究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魏克赛尔在1898年提出的利息率理论、凯恩斯在1936年提出的利息率理论和罗伯逊在1940年提出的利息率理论.战后,虽然法博齐和莫迪利亚尼利用最优均衡的分析方法使前人利息率理论的表达更加精确,但从总体来看关于利息率的研究没有实质上的进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视这些经典的利息率理论,可以发现它们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欠缺:魏克赛尔的利息率理论没有能够反映信用货币制度带来的新变化,凯恩斯的利息率理论混淆了货币与借贷资金的区别,罗伯逊的利息率理论则没有考虑借贷资金的消费需求和政府需求.实际上,利息率是由借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决定的.借贷资金的供给除了货币供给这个外生变量以外,还有储蓄这个内生变量.借贷资金的需求不仅有投资形成的借贷需求,还有提前消费和政府弥补财政赤字形成的借贷需求.因此,有必要在借贷资金的需求方面补充消费需求和政府需求两个因素,前者是利息率和预期收入的函数,后者是财政赤字的函数.利用美国宏观经济数据对新构建的借贷资金需求函数进行的计量检验表明,该借贷资金需求函数能够解释现实利息率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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