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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崔新一同志的事迹促进两级法院档案工作再创佳绩

         

摘要

<正> 最近,黑龙江省高院办公室转发了黑龙江省档案局转发的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开展向崔新一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哈铁中院院长、党组书记徐永森同志在文件上批示:"请样华(中院办公室主管档案工作的副主任)阅,并组织档案室同志学习崔新一同志的事迹,促进我们两级法院的档案工作再创佳绩。"穆祥华同志阅后立即组织中院档案室的同志认真学习、讨论崔新一同志的事迹,并要求档案室通知所属基层法院档案员认真学习崔新一同志的事迹,对照先进找差距,把各自的学习体会电话报告中院档案室,两级法院立即开展了向崔新一同志学习活动。

著录项

  • 来源
    《黑龙江档案》 |2001年第2期|45-45|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档案室;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其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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