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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陈化粮鉴定处理有关政策和操作问题的几点看法

         

摘要

2001年,农业发展银行的会计科目表增设了'待处理陈化粮损失贷款'科目,这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如何认定,认定的政策要求是怎样规定的,进入该科目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在具体手续和工作程序上应如何要求,对此项资产的管理应如何掌握等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深入实际进行了调查研究。一、陈化粮鉴定和处理的主要政策及其欠缺1.主要政策1998年5月,国务院作出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决定(国发[1998]15号)后,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加之几年连续风调雨顺,全国粮食丰收,仓库暴满,粮食保管发生问题,局部出现粮食陈化情况。对此,国务院于1998年11月17日发出通知(国发[1998]35号),提出企业销售陈化粮,必须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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