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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省环境保护厅姬振海厅长答记者问

         

摘要

污染减排要列入政绩考核,生态补偿金制度法制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划定环保重点监管区……2009年5月27日,《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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